“近三年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机关政府采购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别是在2024年,全年预算内的政府采购项目资金1.3 亿,一季度项目支出率破7千万,预算执行率达到 53.85%,远超预算执行考核要求,并且实现零质疑零投诉。”在政府采购信息报举办的采购人·高校·采购代理机构专题座谈会上,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科技与财务处一级主任科员李楠分享了其对防范政府采购风险的思考。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科技与财务处一级主任科员李楠
采购有风险 采购人专业化很重要
政府采购专业性强,每一个环节都存在着风险点。对于在源头上防范政府采购风险,采购人的专业素养至关重要。李楠认为,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人员轮岗频繁,政府采购专办员无法相对固定,影响了政府采购工作的连续性。少数采购经办员不学业务,不懂法规,不会审核招标文件,不知道如何细化量化评审因素,不清楚哪些条款属于歧视性排他性条款,项目的招投标过程极易引发质疑投诉。
在李楠看来,对于采购人而言,政府采购风险主要由三部分构成。
一是由指标考核要求增加采购任务引发的风险。随着政府职能职责调整,工作任务和考核指标拓展,导致政府采购项目增加。就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而言,发展与保护的矛盾交织,如何在高质量发展中做到高水平保护?考验着生态环境系统的全体人员,曝光的污染问题需要治理,碳排放碳达峰需要科技攻关,身边的环境质量需要改善,一批批治理任务以项目的形式压在政府采购专办员肩上。
二是由常规采购任务预算受限引发的风险。在年度预算申报过程中,保运转经费只能削减,不能增加。当前保运转的常规支出项目,受市场价格波动因素影响成本呈上升趋势,受预算管控的制约,对于采购人而言,如何做到在市场中精准识别常规运转项目供应商履约承诺,成为新的难题。
三是由临时性采购任务增加引发的风险。按照预算申报的时间节点来看,次年的部门预算通常在当年 8 月份至11 月份就能够基本完成,通常以“二上”数据规划次年的支出计划。随着新年度工作陆续开展,挑战着预算编制的精准度,特别是临时性工作需求追加的政府采购任务,考验各级财务部门能不能有效应对,能不能顺利实现决策意图,衍生出调整采购预算带来了不同程度的风险。
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提升业务水平
李楠介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可以采取以下三项措施防范风险:
一是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采购人是政府采购工作的实施主体,对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负责,所以采购人应当自觉履行主体职责,监督部门也应当建立起采购人专业能力素养评价体系。
二是严格落实管办分离制度。通过出台完整配套的内控制度,分解、细化采购人主体责任,项目申报部门承担采购责任,内部管理部门承担监督责任,要让各部门权责更加明晰,内部运转更为顺畅。
三是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政府采购领域的政策日新月异,未来的改革力度向纵深推进,政府采购的组织与实施将迎来更多更新的挑战,只有勤学苦练才能有效应对政府采购领域产生的新变化。